湖南信托发布增资扩股公告
来源:WWW.TRUSTSZ.COM 时间:2004-08-09
湖南信托投资公司公司拟在现有注册资金8.577721亿元的基础上实行增资扩股,增资数额为7.5亿元。凡符合法律法规且国家政策允许向本公司投资的、资金实力雄厚、经营业绩稳定、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国有企业、上市公司、境外资本、民营企业或合资企业均可参股。
本次增资扩股充分考虑了公司老股东的合法权益,在认购方式、认购程序以及认购数量限制等方面都遵循了公司老股东优先的原则。
(一)增资扩股方案摘要
1、增资数额: 7.5亿元;
2、增资期限: 2004年6月1日至2004年12月30日;
3、参股对象: 凡符合法律法规且国家政策允许向我公司投资的、资金实力雄厚、经营业绩稳定、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国有企业、上市公司、境外资本、民营企业或合资企业;
4、增资方式: 投资者以货币资金出资(包括人民币和外币)。外汇出资按照验资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;
5、增资限制: 单一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增资最高限额为20000万元,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;
6、增资价格: 每1元出资额的认购价格为1.01元,其中1.00元进入注册资本,0.01元进入资本公积;
7、股本规模和结构:此次增资扩股完成以后,本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160000 万元,原股东共持股份53.3%。
(二)股东资格要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中国人民银行[1994]186号《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》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第6号令《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》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[2003]32号《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托投资公司股东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》等法律法规精神,凡是符合法律、法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条件,在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,且具有自负盈亏能力、守法经营的国有企业、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、其他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(含民营性质的企业)和境外机构投资者均可成为公司的股东。
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得成为公司股东:
1、已经参股2家信托投资公司的单个投资人;
2、已经绝对控股1家信托投资公司的单个投资人;
3、三年内因重大违法、违规经营受到处罚的;
本次增资扩股充分考虑了公司老股东的合法权益,在认购方式、认购程序以及认购数量限制等方面都遵循了公司老股东优先的原则。
(一)增资扩股方案摘要
1、增资数额: 7.5亿元;
2、增资期限: 2004年6月1日至2004年12月30日;
3、参股对象: 凡符合法律法规且国家政策允许向我公司投资的、资金实力雄厚、经营业绩稳定、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国有企业、上市公司、境外资本、民营企业或合资企业;
4、增资方式: 投资者以货币资金出资(包括人民币和外币)。外汇出资按照验资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;
5、增资限制: 单一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增资最高限额为20000万元,最低限额为5000万元;
6、增资价格: 每1元出资额的认购价格为1.01元,其中1.00元进入注册资本,0.01元进入资本公积;
7、股本规模和结构:此次增资扩股完成以后,本公司注册资本将增至160000 万元,原股东共持股份53.3%。
(二)股东资格要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、中国人民银行[1994]186号《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》、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2003年第6号令《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管理办法》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[2003]32号《关于进一步做好信托投资公司股东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》等法律法规精神,凡是符合法律、法规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条件,在中国境内外依法注册,且具有自负盈亏能力、守法经营的国有企业、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、其他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(含民营性质的企业)和境外机构投资者均可成为公司的股东。
有以下情形之一的,不得成为公司股东:
1、已经参股2家信托投资公司的单个投资人;
2、已经绝对控股1家信托投资公司的单个投资人;
3、三年内因重大违法、违规经营受到处罚的;
(xintuo摘自湖南信托网)